武夷山燕子窠茶园晨景。肖文凤摄/光明图片
作为武夷人,我一直酷爱饮茶。杯茗在手,心神俱醉。我也乐于向亲朋好友推荐武夷茶,介绍茶文化。令人欣喜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开始青睐武夷茶,让武夷茶变得更时尚、更新潮了。这得益于近年来武夷山走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三茶”统筹发展之路的探索。“三茶”融合,不仅让武夷茶有了更多“年轻”的味道,也给武夷山乡带来了乡村振兴新气象。
古老的武夷茶,“科技味”“生态味”越来越浓了。这些年,在科技特派员的帮助下,武夷山建起一座座“无化肥无农药”生态茶园,茶叶优品率比以往提高了80%,每公斤生态茶最高能卖到2600元。2022年9月底,武夷山全市11601户茶农、1683家茶企向社会作出了“禁用除草剂,生产无公害茶”的承诺,让茶叶品质更有保障。
年轻人有自己的口感喜好,传统岩茶太霸气,新茶客较难接受,制茶师们就改良工艺细节,让岩茶既有岩骨花香,又滋味甜醇,深受年轻茶客喜爱。
如今,在继承传统制茶工艺精髓的基础上,武夷茶企正持续做优茶品牌、创新茶科技,开展“茶叶种植标准化、茶叶深加工标准化、茶产业服务标准化”三产融合,茶叶生产加工向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红茶的品饮方式也有所创新,从传统清饮向新式调饮拓展,吸引了更多年轻消费者喝茶、爱茶、懂茶。
种茶靠科技,卖茶靠文化。武夷山是历史上万里茶道的起点。近年来,武夷山挖掘茶道、茶艺、茶馆、茶诗、茶歌、茶戏、茶事、茶俗等茶文化,推动茶产业与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会展等产业跨界融合。“印象大红袍”“茶世界”“中华茶博园”“万里茶道起点”等精品茶文化项目,成为武夷山著名的IP打卡点,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品赏游玩。
顺应信息化浪潮,武夷山打造了茶产业数字体验模式,促进“茶网融合”,并与电商平台合作,做大“电商经济”,打造了一批以武夷山“桃渊茗”为代表的电商茶企。
“潮起来”的武夷茶,竞争力和影响力越来越强。如今,武夷山茶叶面积15万亩,茶企业4600多家,从业人员12万人,年产值过百亿元。“武夷岩茶”区域品牌价值连续五年位居全国茶叶类第二位、品牌强度第一位。
根据南平市印发的《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到2025年,这里将建成全域绿色生态茶园,茶叶全产业链产值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茶叶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成为世界级茶叶生产、交易、文旅、教育、科研、康养中心。文化赋魂茶产业、科技赋能茶产业,我相信,武夷茶一定会清韵流远、香飘世界。
让文化遗产之美回归时尚现场
讲述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国际文化贸易服务中心副主任、非遗策展人 李媛媛
让非遗“潮”起来,是我心心念念的事情,也是我的兴趣所在。2009年,我在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专业深造时,就暗下决心——让更多人欣赏非遗之美。后来,在非遗行业摸爬滚打了多年,我转型成为一名非遗策展人。
非遗策展人李媛媛在一次非遗光影展上布展。光明图片
在我看来,非遗能连接一切,尤其是激发乡村活力。2019年,我策划了非遗版的“梦想改造家”——“乡村非遗爆改慢直播”。那是一个寒冬,改造地点是风筝传承人的农家大院。经过精心设计,我们把仓库变成风筝精品展厅,以全镜面的方式,打造充满光影意趣的展示空间;营造了光影艺术小院,把院里晾晒的玉米“变”成浪花,上面放上惟妙惟肖的鱼灯,对面搭起龙形风筝,寓意“跃龙门”。这次活动的视频播放量达88万次,互动4万多次。此后,曾经冷清的大院热闹了起来,成为集展示、体验、销售为一体的研学基地。
我们还打造了中国立春文化展示和体验中心。这座建筑坐落于浙江衢州柯城区九华乡妙源村盘山路深处。为了让观众一进门就感受到浓浓的春天气息,我们充分调动“视听嗅味触”五维感官,通过移步换景、科技互动、深度体验,把“看春色、听春声、嗅春花、尝春糕、触春神”融入一馆之中。项目刚落成,就迎来了一批批游学的孩子们,深受他们的喜爱。
“子贡曰”光影艺术空间的改造,也是我践行非遗乡村美学的一项得意之作。我把河南浚县古城的古粮仓与子贡的儒商文化结合起来,设计打造了一个奇妙的光影艺术空间——在这里,不锈钢板被弯曲成古粮仓的形状,子贡语录被一束束激光镂空展示,文字的光影铺满整个“粮仓”。展览开放后收获了大量粉丝,很多小朋友一进来就忍不住奔跑,踩着每个文字投射在地上的影子,触摸追踪着“跃动”在墙上的影子。通过打卡拍照、品读文字,文化之美自然而然地“种”在了他们心中。
策划展览之余,我还打造了一个“非遗传二代”平台,聚集了一些非遗传承人的后代。我想和这些“传二代”们一起见证非遗的新辉煌。而现实也在不断坚定着我们的信心。近些年,非遗与国产品牌、国际大牌、影视等跨界携手,扩大了“朋友圈”,也在产业领域得到了新收获。
非遗与大众生活的距离越来越近,让非遗回归时尚的路径也越来越多。我将继续用心做一名非遗策展人,让古老文化的魅力跨越时空、直抵人心。
汉服“出圈”,创业者曹县“赶潮”
讲述人:山东菏泽曹县汉服原创产业中心创业者 孟晓霞
2021年5月,山东曹县因为偶然的机缘爆红网络。“走红,是给有准备的城市”,对于创业者而言,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上海豫园内上演国风主题表演“仲秋月神游”。新华社发
2014年10月,我跟老公回老家时接触到了曹县电商业,便跃跃欲试,不久后,开起了自己的淘宝店。开张当晚,我们就接到了第一笔订单——500件学士服。为此,我们常要守在服装加工厂门口抢货,辛苦归辛苦,心里却充满了干番事业的热情。后来,我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回到曹县,在电商大潮里摸爬滚打,一点点地摸索、学习。
2017年,“汉服热”开始兴起。对市场的敏感让我感到,一定要抓住这股潮流。于是,第二年,我们迅速转向汉服“战场”,借助曹县服装产业链,从模仿摸索到独立设计,在各大电商平台甚至跨境电商平台开了数家汉服店,渐渐打开了市场。
以前回曹县,我看到最多的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后来几年,随着当地服装产业的发展,一些大学生、创业青年陆续返乡,我的老公胡春青就是其中一名返乡博士。我本科是学美术的,服装设计能用上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还能发展自己的兴趣,感到很快乐。
从多年前做演出服开始,曹县百姓的生活就有了很大改观。在这里,大部分家庭是妇女把电商事业做起来了,在外打拼的丈夫就回来帮忙,渐渐地,有了越来越多的淘宝村、特色小镇。
产业发展了,腰包鼓起来了,生活也越来越美了。我们在曹县买了车和房,还生了二胎,小日子越过越红火。2017年,我们租用村里的扶贫车间,开起了自己的加工厂,带动周边20个村民和3个贫困户就业。这几年,我们新开了直播,又开始培养带货主播,公司的队伍更壮大了。
2021年上海进博会,我们带着自主设计的曹县汉服亮相会场。当看到大品牌的宣传手册、周边产品、文创产品时,我意识到了差距。虽然我们的汉服已有一定影响力,但产品体系、商业模式都还需要打磨。我下定决心,不仅要做汉服,还要做更多国潮服装,传承传统文化,诠释当代潮流,打开国潮服装的大市场。
除了设计新的潮流产品,创业者要花更多时间修炼“内功”。我老公现在是曹县汉服协会会长。近期,我们正在筹建“曹县汉服原创产业中心”,得到了当地政府在贷款、场地等方面的创业政策支持,中心的仓储和研发由我和老公两个人全盘负责。打造“宇宙中心”的汉服中心,我们不怕忙,只怕自己做不起来。曹县毕竟是个小县城,很难留住或吸引专业人才在此工作。如果我们的汉服原创产业中心成功了,一定会有更多合作伙伴加入我们,壮大曹县汉服产业。
古筝演奏别样人生
讲述人:哔哩哔哩(B站)音乐区up主 墨韵
成为一名B站古筝up主,确实是“意料之外”。大二那年,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用古筝改编、弹奏了我喜爱的歌曲《千本樱》,没想到,短短几天时间便收获了上百万播放量,成为B站的“镇站之宝”。自此之后,我的古筝up主之路铺开了。
哔哩哔哩(B站)音乐区up主墨韵正在演奏。光明图片
我从六七岁开始学琴,如今已有二十多年。大学期间,我加入学校的古筝社团,时常在学校活动中演出。研究生阶段,我去美国留学,本想毕业后回国当老师。因为一些偶然机遇,我结识了那时已经小有名气的几位同龄up主。在与他们交流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年轻人的蓬勃朝气,也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更多可能性。一种新的渴望,就此萌生了。
基于大学期间在B站积累的粉丝基础,回国后,我开始继续做自媒体,重新拾起了对古筝的热爱。如何让传统民乐与潮流文化碰撞出火花,是我努力探索的事情。从简单的二次元单曲古筝弹奏,到逐渐拥有自己的团队;从演奏传统民乐,到融入现代流行的音乐元素,我从未停止挖掘传统与流行融合的更多路径。
不少年轻人认为,传统民乐曲高和寡、古旧乏味,但我从不这样看。的确,对于音色独特、个性极强的民族乐器而言,与节奏固定、和弦要求高的流行歌曲融合确实有难度。但对于创作者而言,依然可以尝试创作一些具有中国特色、东方韵味的音乐;对于演奏者而言,也应探索更多新的呈现方式。
古筝早已成为我的“生命之筝”。未来,我还想尝试拍摄关于古筝的纪实性短片,带大家了解乐器背后的故事,让即使不懂古筝的人们,也能够从中获得更有深度和价值的思考。我会沿着这条道路坚定地走下去,传承和创新,将永远是我音乐up主道路上的关键词。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记者 王美莹、高建进、陈芃朴、赵秋丽、冯帆、王斯敏 光明日报通讯员 高源)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07版)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